申请对象
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以下统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集体申请承租,各申请单位制定本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厦无住房;
(二)申请职工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什么时候申请?
申请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5日
看房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2日
审核时间: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0日
摇号选房: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3日
合同签订:2020年12月28日
交房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