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20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
14日(今天)开始意向登记啦!
不过……
这批次面向
低保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关于租金的提醒:
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申请家庭的
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
90%予以补助。
也就是说有1折即可租房!
一起来看怎么申请吧
时间安排
意向登记:
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公开摇号:2020年12月30日
申请受理:
2021年1月4日至1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房源安排
岛内房源
思明区的万景公寓(二房型、三房型)、观音山公寓(一房型、二房型
湖里区的高林居住区(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湖边花园A区(一房型、二房型)等保障性住房项目。
提醒:上述房源均为近期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退出的房源及此前各批次社会保障性住房选房工作结束后的剩余房源,仅面向思明区、湖里区符合申请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
岛外房源
集美区的华铃花园二期(一房型、二房型)、滨水小区(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
海沧区的海新阳光公寓(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
翔安区的黎安居住区(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
同安区的祥平地铁社区一期(二房型、三房型)等保障性住房项目,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
提醒:每种房型的数量和地点将根据取得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各房型申请家庭数量及届时的实际房源数量调整后确定,具体以《选房手册》为准。
安排原则
岛内房源仅面向思明、湖里区符合申请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
岛外房源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
本批次选房结束,剩余房源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收回。
面积标准
一房型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
二房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
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
申请分配程序
意向登记
产生顺序号
确定批次受理范围
确认轮候资格
组织选房等事宜
●最后提醒 ●
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仅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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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批次保障房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也就是说低保人群可以享受哦!要到街道办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