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一次性留厦生活补贴
具体哪些人可申报?怎么申报呢?具体申报流程
为鼓励员工春节期间留厦、缓解节后“用工难”问题,区委区政府主动作为,研究制定措施,给予符合条件的工业、软件信息业等企业非厦门籍员工1500元/人的一次性留厦生活补贴。全区受益人数约4万人,补贴资金约6000万元。
1、哪些人可申报?
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除夕到正月初六)春节期间,在符合条件的企业内上班,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在集美区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交社保,且申报时仍在职在岗,愿意留在厦门过年的非厦门籍员工都可以享受到。符合条件的企业有下列三类:
一是2019年度总产值达1亿元(含)以上的工业企业;
二是2020年度营收2000万限额以上软件信息企业;
三是2020年用工数量达30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
2、补贴标准是多少?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凡是符合补贴对象的,给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留厦生活补贴,用工人数1000人以上且年产值3亿元(含)以上工业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其他符合条件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区总工会还会联合企业给在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春节活动,丰富他们的假日生活。
3、审核流程是什么?
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将春节期间留厦员工数据进行网上申报,区人社局、工信局予以核查,主要核查企业提供的留厦职工八闽健康码上的运动轨迹(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描件,运动轨迹须显示员工春节期间未离开过厦门,同时运动轨迹更新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2月23日(正月十二)。
4、补贴怎么发放?
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资金由区人社局拨付至企业,由企业代发至员工,企业也需在补贴资金到位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区人社局反馈发放情况。
集美区工信局相关负责人:我区职工达300人以上的重点用工工业企业(非亿元以上工业企业)有4家,2019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有155家,2020年营收2000万规模以上软件信息企业57家,经测算,约有4万员工可以享受到补贴资金约6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