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补贴申请条件 以下对象按照《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闽财社[2019号11号])和我市相关政策给予130元/人考核补贴和500元/人培训补贴: (一)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及本市就业烟准群体、本市在职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二)持有本市暂住证(居住证)的来厦务工人员获得专项职力证书后半年内在厦就业, 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 特别注意:取得证书半年内务必完成提交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