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
基本生活如何保障?
国庆节前
我市为1万多名困难群众
发放了800多万元的节日慰问补助金
接下来还将推出三大举措
发放近600万元
预计惠及近1.5万名困难群众
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关爱
切实帮助解决基本生活所需
国庆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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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根据我市惯例,按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每人500元标准,低收入家庭每户1000元标准,发放节日慰问补助829.44万元,惠及全市困难群众14123人。
国庆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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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分类排查情况,分不同区域、不同标准(同安区内的对象,其他各区曾位于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内的对象,按照每人850元/月的低保标准发放;其余对象按照每人200元/月的标准发放)。
再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革命五老(五老遗偶)、低收入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计划发放595.74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4937人。
此外,
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
也可获得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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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人社局、厦门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发放就业困难群体疫情生活补助的通知》,符合条件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获得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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