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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普通教育大中专毕业生入户事项办理流程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公众号转载  来源: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2-06-01 13:47:56

     一、受理

    办理人:办理区公安分局驻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按办事指南要求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办理结果:
    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符合受理条件材料不齐全的出具《一次性告知书》。
     
    二、决定
    办理人:所属区公安分局驻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根据申请事项实施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内容审查, 审查该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相应的办理条件。
    办理结果:
    符合审核条件的,出具审核通过意见,行政中心办结。不符合审核条件的,出具审核不通过意见。

    关键词:


    作者:公众号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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