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那么,能领多少呢?
本市城镇户口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为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五;
2、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九年的,为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
3、累计缴费时间九年以上的,为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五。
目前厦门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700元,按此计算,我市今年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分为三档:
1、 累计缴费年限满一年不足五年的,发放金额为1445元;
2、累计缴费年限满五年不足九年的,发放金额为1530元;
3、累计缴费九年以上的,发放金额为1615元。
二
本市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窗口办理。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的本市失业人员,在用人单位办理完停保减员手续的五个工作日后,携带以下材料到原用人单位所属的社保中心,办理申请失业保险金手续。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2、《养老保险手册》(2006年7月1日前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就业手册》原件(有办过的需提供);
3、本人有银联标识的厦门市的银行卡;
4、2003年以前就业,首次申请失业保险金的,须提供本人档案(档案内含劳动合同和招工登记表或市人才中心开具的人才介绍信);
5、异地调入厦门的须提供调入前地区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开具的《失业保险缴费证明》。
注意:如果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网络办理。如果是2003年7月以后首次就业参保的失业人员,现在有了新渠道,可直接登录市人社局官网(http://hrss.xm.gov.cn/)的网上办事大厅,自助申领失业保险金,足不出户便可办好一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