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应等级鉴定: (一)职业技能四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2、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 3、具有中等职业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者。 备注:以中等职业教育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在校生,允许在毕业前一年下半学期申报四级鉴定。 (二)职业技能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者; 4、在校大专以上学历教育的学生允许在二年级下半学期参加鉴定。 (三)职业技能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者; 3、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 5、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毕业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者。 (四)职业技能一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并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 备注:参加鉴定的考生须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毕业证。
2019年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和劳动关系协调员,鉴定时间为5月18日、11月16日; 2018年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性全国统一鉴定补考,补考时间为5月18日。 (一)统一鉴定工作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的原则组织实施。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负责我省统一鉴定的组织安排。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根据统一鉴定的安排,积极配合省中心组织做好本地区的统一鉴定的相关工作。 (二)统一鉴定报名工作由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负责。 (三)报名时间:上半年截止4月10日,下半年截止10月10日。 (四)命题工作: 5月18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补考为全国统一命题,其余为全省统一命题。 (五)证书核发: 1.全省统一鉴定合格的考生,由省人社厅核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普通版); 2.参加全国统一鉴定补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考生,合格者由国家人社部核发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统考版)。
考试时间:5月18日 1 资源管理师 4-1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一、二级综合评审时间另行确定 上机考试 2 劳动关系协调员 3-1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7:00 一级综合评审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另行确定 上机考试 01 考试时间:11月16日 企业人力 资源管理师 4-1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一、二级综合评审时间另行确定 上机考试 02 劳动关系协调员 3-1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7:00 一级综合评审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另行确定 上机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