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自贸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人才补贴汇总。
01
厦门自贸区人才补贴
1、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厦高管〔2017〕184号)
给予企业骨干人才住房补贴,对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符合条件的骨干人才,给予每月最高3000元的租房或购房贷款补贴,租房补贴连续补三年,贷款补贴连续补五年;对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符合条件的骨干人才,给予每月最高2000元的租房或购房贷款补贴,租房补贴连续补三年,贷款补贴连续补五年。
2、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落实鼓励台湾青年来厦创业就业政策的实施细则(厦高管〔2016〕22号)
为台湾青年创业提供生活保障。对入驻创业基地自行租赁居住用房的台湾创业青年,可享受两年的租房补贴,凭发票据实补贴,最高每月2000元;对被评定为厦门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或创业创新团队核心人才的台湾创业青年,在厦购置自用住房的,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3、厦门火炬高新区人才公寓(嘉福花园)意向申请登记方案(修订稿)
入驻人才按前两年市场评估价6折,第三年市场评估价8折的标准给予租金优惠,原则上租赁期不超过三年。
02
海沧区人才补贴汇总
1、海沧区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厦海委办[2017]21号)
入住人才按第一年50%、第二年35%、第三年25%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最长住三年。
2、海沧区企业人才住房优惠暂行办法
企业人才享受购房补贴40-60万元;租房补贴每月500-2000元。
3、《海沧区引进与培育集成电路产业人才暂行办法》(厦海委办[2017]63 号)、《海沧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引进培育的若干意见》(厦海委办[2018]45号)
集成电路企业人才享受购房补贴20-800万元;租房补贴每月1000-4000元,最长补五年;入住人才公寓租金三免两减半或五年租全免。
4、关于印发《海沧区引进教育人才住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厦海委[2017]105号
教育人才享受最高100万元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每月800-3000元,最长补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