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微商最近因贩卖“减肥药”被嘉善警方抓了。因为他卖的减肥药竟然涉毒,长期使用对身体损伤超大。
近日,嘉善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其中涉及的毒品并不是海洛因、冰毒等,而是一种别名叫做“蓝胖子”的进口网红减肥药。
减肥药含有精神药品成分长期使用副作用大。今年8月底,嘉善县公安局得到线索,有一批违禁药品从国外以快递的形式,走私进入国内。嘉善警方马上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
8月27日,警方循着快递这条线索快速锁定了嫌疑人邬某,并在他接收快递时对其实施了拘捕。随后,警方在邬某家中搜查到大量网红减肥药“蓝胖子”。
魏塘派出所民警徐李君介绍说,减肥药共计4000多颗,净含量应该在300多克。通过上海一家专业机构鉴定,这款药内含成分安非拉酮。记者搜索发现,安非拉酮为兴奋剂和食欲抑制剂,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各种程度的单纯性肥胖症及伴有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的肥胖患者。
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主管药师徐伟峰介绍说,这个药长期使用的话,会产生依赖性,会影响中枢神经、影响心血管等各方面。1996年,国家药品管理部门把它列入了一类的精神管控药品。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邬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按照法律规定,在我国,一类精神药品,与海洛因、鸦片等毒品一同受到严格管制。公民严禁私自持有、运输、购买、贩卖、使用。 邬某称,自己是一名微商,听同行介绍,这款别名“蓝胖子”的进口减肥药,在国内很好卖。他从朋友那里找到了这种药的进货渠道。
邬某以为自己找到了巨大的商机。他开始利用自己的关系网,以非法渠道倒卖“蓝胖子”减肥药。“进货价是每盒人民币300多元,卖是每盒450元,他们再卖给客户我就不知道多少钱了。”邬某交代说。
民警徐李君介绍说,嫌疑人邬某是国内的总供货商,下面还有三四个微商是分销商,具体由分销商在手机上接生意,接到生意后,由邬某直接邮寄发货,分散销售到全国各地。
目前,邬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嘉善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于终端购买者,使用它是纯粹减肥还是另有目的,警方将继续予以调查。一旦查实涉及违法犯罪,将追究法律责任。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嘉善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张天翼也提醒大家,是药三分毒,在没有明确药理特性或是专业的指导下贸然服用,便有可能对这些药物产生强烈的依赖性和副作用,其本身跟吸食毒品没什么差别。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关于毒品的相关法律。公民是严禁私自购买、贩卖、运输、持有该类成分的物品,否则会受到法律严惩。
网友评论:
网友纷纷提倡用正确方法减肥,“少吃多运动才是应该做的”
嘉善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张天翼也提醒大家,是药三分毒,在没有明确药理特性或是专业的指导下贸然服用,便有可能对这些药物产生强烈的依赖性和副作用,其本身跟吸食毒品没什么差别。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关于毒品的相关法律。公民是严禁私自购买、贩卖、运输、持有该类成分的物品,否则会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