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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鲍毓明的“完美计划”,鲍毓明的女儿是谁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公众号转载  来源: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0-04-12 16:19:59

    原创 我是拾遗君  拾遗  今天

    拾遗物语

    “我不会触犯法律的底线。”

    这句话的实质是不是:

    “我比你们都懂法律的空子。”

    1

    鲍毓明的工作经历,

    可以用“耀眼”来形容:

    全国十佳总法律顾问,

    国家外国专家局认证外国专家,

    教育部认证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

    纽约长岛商学院讲师,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员,

    中国行为法学会教授,

    曾任美国思科公司法律顾问,

    曾任美国新闻集团法律顾问,

    曾任香港南华集团法律顾问,

    曾任中兴通讯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杰瑞集团首席法务官。

    所以,毫无疑问,

    鲍毓明是一个十分精通法律的人。

    2

    鲍毓明有一个个人博客,

    这个博客叫“律动空间”。

    2011年12月1日,

    鲍毓明在这里写了一篇文章——《从“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

    “在参考其他国家的一些成功做法后,

    可以认识到我国目前对幼女性侵害的打击确实存在不足。

    在此,

    呼吁有关部门重视这个差距,

    尽快采取有效可行的立法和司法举措,

    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尽量避免给有特权的人物以可乘之机。”

    从这篇文章可以看出,

    鲍毓明不但精通法律,

    还钻研过“幼女性侵害”,

    知道法律存在哪些漏洞。

    3

    这样一个精通法律的人,

    一个知晓“幼女性侵害”法律漏洞的人,

    如果是一个恋童癖,

    如果他要实施性侵犯,

    那计划一定会相当完美。

    4

    他会物色一个完美的目标。

    这个目标确实很完美:

    一个单身母亲,

    一个没有丈夫的单身母亲。

    这个母亲生性内向、不善交际,

    “女儿闹自杀的时候,

    她经常吓得一句话都不敢多说。”

    这个母亲没有什么文化,

    “普通话带有很重的南方口音,

    几乎阻碍正常沟通。”

    这个家庭经济条件也不好,

    “坐高铁去烟台,

    后来觉得高铁太贵了,

    就改坐大巴。”

    还有很关键点的一点,

    就是受害女孩李星星(化名),

    从小就磕磕碰碰,

    所以母亲一直希望她能好起来。

    这个目标真的是太完美了。

    5

    他会完美地赢得目标的信任。

    有人猜测母亲是为了钱把女儿卖了,

    但我觉得大概率不是。

    为什么?

    从母亲知道女儿受害后的反应看,

    她应该是不知情的:

    “不想活了,想拿把刀劈了鲍某明算了。”

    哪怕她收过鲍毓明的钱,

    我也不觉得她主观上是想卖女儿。

    有很多人猜测说:

    “那她为什么要把女儿送给单身男人收养?”

    我觉得其实很好理解。

    首先,鲍毓明是经人介绍的。

    他没有冒冒失失地自己找上门去,

    “2015年4月份,两人通过网友介绍,相互认识了。”

    这个网友一定为鲍说了很多好话。

    其次,鲍毓明的身份太耀眼了。

    不要说这位没什么见识的母亲,

    就是你我看到鲍毓明的简历,

    也一定不会怀疑他是什么坏人。

    再次,鲍毓明花了半年时间骗取信任。

    媒体是这样报道的:

    “鲍某明先是说,一直都想有个孩子。”

    “大概花了半年的时间……关怀备至。”

    想收养一个孩子正不正常?

    其实很正常,

    社会上想收养孩子的人很多。

    再加上半年时间关怀备至,

    这真的很打动人了,

    所以李星星的母亲跟媒体回忆说:

    “鲍某明可靠,确实就像个爸爸,

    他的学问高,

    如果把女儿交给他教育,

    肯定比自己带在身边要强。”

    一个母亲希望女儿有一个好的未来,很正常。

    6

    他会完美地错过13岁。

    媒体这样报道李星星第一次受侵害经历:

    “2015年12月31日,

    跨年那天晚上,

    ‘爸爸’鲍某明把灯关了,

    却把电视声音开得很大,

    他指示女儿,不要做作业,

    过来坐下,看电视。

    黑暗中,鲍某明突然一把抱住了她……”

    李星星来到鲍家三个月,

    为什么鲍毓明一直没有动她?

    因为星星没有满14周岁。

    《刑法》第236条规定:

    “与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

    无论女方是否自愿,

    都以强奸罪追究。”

    于是精通法律的鲍毓明,

    完美地避开了13岁。

    现在想起来有一点非常可怕,

    鲍毓明为何会选择李星星家?

    他肯定清楚地知道李星星快满14岁了,

    如果李星星很小,

    他可能没有耐心等很多年。

    7

    他会完美地错过养父关系。

    4月9日,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事情并不是像她说的那样,

    事情说起来话长,

    但我和她从来没有以‘养父女’的关系相处。”

    鲍毓明为什么要说这句话?

    因为承认“养父女”关系就是违法的。

    知名法律学者罗翔说:

    “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

    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

    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

    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

    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养父就属于特殊职责的人员,

    所以鲍毓明打死不认这一点。

    2015年,李星星13岁的时候,

    鲍既没有跟她母亲结婚,成为继父;

    也没有跟她母亲签过什么收养手续,

    成为名义上的“养父”。

    双方仅仅只存在“口头表达”而已,

    鲍毓明就这样完美地错过了养父关系。

    8

    他可能完美地掌握了有利证据。

    在跟李星星在一起的三年里,

    根据媒体报道,

    鲍毓明对李星星进行了一系列洗脑。

    “我们做的事是很正常的,电影里大家都这么做。”

    “不准说‘被爸爸按在床上’,要说‘你喜欢爸爸,爸爸也喜欢你’。”

    …………

    这种洗脑让李星星对很多事情产生了怀疑,

    “李星星告诉《南风窗》记者,

    她后来会‘发病’,

    按照鲍某明的要求去说一些话,

    但清醒过来后,又感到痛苦。”

    而这些“按照鲍毓明要求说的话”,

    很可能被鲍毓明录制了下来,

    因为李星星说过这样一句话,

    “被迫拍下的裸照和视频。家里装的摄像头,一定也拍了很多东西。”

    这些“按照鲍毓明要求说的话”,

    很可能会被鲍毓明作为证据:

    “你看,她都是自愿的。”

    “我们不是养父女关系,而是同居关系。”

    因为李星星和鲍毓明住在一起,

    要证明自己是被施暴了,

    就得证明自己是非自愿的,

    但鲍毓明手里掌握的证据,

    很可能就是你“自愿”的证据。

    澎湃新闻报道时说了这样一句话:

    “另有知情人士向澎湃新闻透露,

    在此前警方介入时,

    鲍某明方面曾提供证据,

    证实双方的‘恋爱’关系。”

    鲍毓明真是又变态又狡猾。

    9

    他可能还留有完美的后手。

    鲍毓明接受媒体采访时,

    说过这样几句话:

    “她做个事是别有用心的,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对她百般疼爱,要星星不给月亮,她却恩将仇报。”

    “(她向我提过)非常过分的要求,我没有满足她,没见过那么坏的人,利用网上的热点制造影响。”

    看到这几句话的时候,

    我有一种担心,

    担心李星星母女接受过鲍给的钱物。

    如果接受过,而且是多次,

    就可能会被鲍反咬一口,

    “我们只是交易。”

    “他们就是因为我没有满足他们的要求,故意陷害我。”

    “你看,我手里还有证据。”

    这样一来,母女俩就麻烦了。

    10

    关于这起案件,

    一位办案多年的老刑警说:

    “取证相当困难,几乎就是孤证。”

    明星姚晨咨询法律专家后说:

    “这位‘养父’深谙法律,

    擅长自我保护,

    懂得如何规避刑法规定,

    很有可能最终对其定罪都存在困难。”

    鲍是法律高手,极为狡猾。

    他做的每一步可能都算好了,

    可能都留了后手,

    想要取证非常困难。

    真是应了一句老话: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鲍毓明说了一句话:

    “我不会触犯法律的底线。”

    这句话其实就像是在说:

    “看,我比你们都懂法律的空子。”

    一位网民感叹说:

    “法律保护的或许不是善良的人,而是懂法的人。”

    这句话让我心里一疼。

    11

    关于这起恶劣的性侵少女案,

    我们普通人可以做些什么呢?

    我觉得我们可以做六件事情。

    第一:不要非议李星星。

    看到有些人在网上说这样的话:

    “三年呐,有多少机会可以逃走,为什么不逃呢?”

    “这么多次被性侵,怎么就没保留下证据呢?”

    看到这样的话真的很无语,

    说句老实话,

    这些年看到过很多起性侵案件,

    但像李星星这样勇敢的女孩,

    真的是少之又少。

    她在网上咨询性侵知识,

    她去报案,

    她跟鲍毓明厮打,

    她不服跳海,

    她向律师求助,

    …………

    她几乎做了她可以做的一切。

    她不仅仅是受害者,

    她更是一个勇敢的屠龙斗士。

    所以,真的不能苛求她做到完美,

    一个人被强奸了,

    还要想尽办法证明自己被强奸,

    就已经是个巨大的讽刺了,

    你还要苛求她怎么样?

    我们不但不应该苛求她,

    还要尽力帮助她,

    为她提供专业的心理干预和治疗,

    她受到的心理创伤实在是太重了。

    12

    第二:不要非议李星星母亲。

    很多人在网上骂这个母亲:

    “这个母亲肯定有问题。”

    “肯定跟鲍毓明有交易。”

    “这个妈妈也太不合格了。”

    我们虽然同情李星星的遭遇,

    但不要急着骂李星星的妈妈,

    她受到的心理伤害,

    不一定就比李星星轻多少。

    不要指责妈妈做得不够完美,

    这个世界没有完美的受害者。

    13

    第三:我们一定要持续关注这件事情。

    一位警察说:

    “我不能再管你这件事了,再管我就没工作了。”

    说出这样的话,

    是不是意味着这起案件还有其他隐情。

    一位网民说得好:

    “未成年女孩被性侵,

    已经是今天这种情况了,

    烟台警方还在推诿,

    办案民警找不到,对接人不管,

    还呵斥女孩:别总说强暴强暴的。

    以前我总是教育孩子:

    遇到危险要找警察叔叔。

    现在我该怎么教育孩子?

    被伤害了先上网曝光吗?”

    所以,正如《人民日报》所说:

    “事关重大,不容烟云缭绕。”

    我们一定要持续关注这件事情,

    给予相关警方一定的舆论压力。

    希望警察努力挖掘鲍某疏忽的地方,

    找到直接有力的证据。

    14

    第四:提供线索,揪出可能存在的黑暗产业链。

    在这起案件中,

    有两个细节特别值得关注。

    一个是“李星星母亲和鲍毓明是通过网友介绍认识的”。

    二是“2018年,鲍毓明连续访问了数名‘送养’‘送养小孩’‘送养女宝宝’的用户空间”。

    这两个细节提供了一种可能:

    这件事件或许不是个案。

    李星星对媒体说了这样一句话:

    “不只有我,还有其他小孩儿,

    现在我受伤害,

    将来还会有别的小孩受伤害。”

    所以我们要尽力提供线索,

    如果真存在黑暗产业链,

    我们要协助警方将它连根铲除。

    15

    第五:永远别忘了站出来说“不”。

    鲍毓明对李星星说:

    “你不能把我们的秘密说出去,

    说出去你就不干净了,

    所有人都会讨厌你。”

    很多女孩被性侵后,

    往往都会被身边人冠以这样的教育。

    所以,我想对女孩子们说一句话:

    “女孩们,

    永远别忘了你也拥有站出来说‘不’,

    正面仰头狠狠给混蛋一拳的权利。

    被伤害从来都不是你们的错,

    你能发光,不是你的错,

    是我们这些未曾努力放光照亮黑暗的人的错。”

    16

    第六:搞臭鲍毓明。

    如果最后法律定不了鲍毓明的罪,

    大家也不能放弃,

    要尽力利用舆论让他身败名裂。

    就像武志红说的:

    “也许法律最终不能对他怎么样?

    但世上还有道德,

    失去一切工作,

    并且恶行广为人知,

    这种滋味儿如何?”

    反正就是要让他这辈子,

    都活得如阴沟里的老鼠,

    见不得人,见不得光。

    “如果法律制裁不了恶人,

    那就让他知道舆论会!”

    在一个案子没有确凿证据之前,

    我很少着急去评论一件事情,

    因为担心事件被反转。

    这次为什么要撰写这篇稿子呢?

    一个网友说得特别好:

    “李星星的事情,发生什么都不叫反转,

    只有从来没有发生过性关系那才叫反转。”

    什么是善?

    让恶人得到恶的惩罚,才是最大的善。

     

    关键词:


    作者:公众号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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