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监护人)户籍、家庭住房(须父母或监护人、本人住房,房产证在2021年5月8日后取得的,须没有其他家庭孩子在学区小学或初中就读)一致,均在学区内的,需提供户口簿、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仅限住宅房、商住房,房产证单独所有或夫妻及入学未成年人共有,截止今年4月30日,下同)等相关材料。
儿童少年的户籍在学区内,父母双方无住房且全家寄居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和住房均在学区内的(房产证在2021年5月8日后取得的,须没有其他家庭孩子在学区小学或初中就读),需提供户口簿、出生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父母城区或乡镇(街道)内无房证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等相关材料。
儿童少年家庭是拆迁户,拆迁户安置的新住房和户籍均在学区内的,需提供户口簿、父母的拆迁安置协议。
2.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后初次申报的户籍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和住房在儿童少年出生申报户籍后一直在学区内的,需提供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
3.在学区有户籍(含集体户口),而在城区或本乡镇(街道)内无住房的,需提供户口簿,租(借)房合同、父母城区或本乡镇(街道)内无房证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