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芗城区教育局,市直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经漳州市招委会研究同意,对2019年漳州市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制度
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市直公办小学按施教区范围招生。
(一)市招委会下设“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资格审查小组”,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和市不动产登记局组成,对报名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二)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方案,公布招生简章,专人解释招生政策,并对申请入学的一年级新生进行调查摸底、审核确认。
二、招生计划
漳州实小胜利校区一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270人,腾飞校区6个班270人;龙师附小一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270人(不含西桥小学安置学生)。
2019年漳州实小腾飞校区无剩余学位面向施教区外生源摇号招生。
三、招生对象
招收符合政策条件年满6周岁的儿童,即:2013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儿童。
(一)施教区内生源
1.报名办法
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招生,同一套住宅房产六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小学就读(同一学生家长的多子女除外)。
(1)适龄儿童的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①不动产权证明,②户口簿;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且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②适龄儿童出生落户就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的户口簿;
(3)适龄儿童和父母在市区无房产,且租住市管公房住宅或单位未房改住宅楼,家长须提供:①市房管部门出具的市管公房租赁合同或单位证明;②适龄儿童出生落户就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同时,家长在报名时须委托学校取证“适龄儿童和父母三方在市区无其它房产”证明。
2.其他事项
(1)不动产权证明指《不动产权证》中,商品住房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住房,或提供以下其一:①购房发票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②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③农民自建房土地证。
(2)上述报名办法第2项中,当家长在报名时无法提供《不动产权证》,或适龄儿童出生落户不与祖辈同册的,须委托学校取证“适龄儿童和父母三方在市区无其它房产”;
(3)报名相关材料或证明必须于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学校均须对报名学生进行调查,并提供“入户调查证明”和“此地址六年内无其他适龄儿童就读证明”。
(二)台商子女及台、港、澳、侨生
在漳州市区投资经商,并实际居住在市直小学施教区内的台商子女,可申请就读市直小学。由市台办统一审核后报送至市教育局。
在施教区内拥有产权并实际居住的台、港、澳、侨籍子女,可申请就读市直小学。学校在学位有余的情况下,受理家长申请,报招生审查小组核准后录取。
(三)驻漳部队子女
非施教区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就读市直公办小学,一是师级单位正营级以上干部子女、团级单位副营级以上干部子女可提出申请,经市双拥办审查报送。漳州实小每年招收部队子女25名,龙师附小每年招收部队子女45名;二是部队与学校签署共建协议,漳州实小和龙师附小每年接收共建部队子女均不超过2名。
(四)引进人才子女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漳委发〔2017〕14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可申请就读市直小学。由家长向市人才办提出申请,市人才办审核后统一汇总造册,连同户口簿复印件和引进该人才的文件复印件,于7月1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
(五)体育特长生
漳州实小和龙师附小招收芗城、龙文户籍的体育特长生,其中漳州实小胜利校区招收体操特长生10人(男、女生各5人)、蹦床特长生8人(男、女生各4人),龙师附小招收跆拳道特长生8人(男、女生各4人)。学生现场测试打分,70分以上的按照分数高低依次录取,低于70分不录取。若报名人数少于录取人数,则按1.5:1的比例减少招生人数。
2020年起小学阶段不再招收特长生。
四、招生日程
6月29—30日,学校接受家长申请登记,并做好入户调查、审核确认;
7月1日前,市人才办、支前办、台办报送新生入学申请材料;
7月12日前,学校报送新生入学申请材料;
7月15—25日,招生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查;
8月上旬,学校公示新生名单。
五、施教区查询
市直公办小学施教区可通过漳州教育局网站查询,或关注微信服务号“漳州教育微言”,进入“便民服务”查询。
六、工作要求
(一)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耐心细致做好咨询和解释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及时给予答复和建议。
(二)学校要提前做好招生宣传,做好施教区内学生摸底调查及建档工作。招生结束后,学校应公示新生名单。
(三)芗城区教育局要妥善做好随迁子女的入学工作,相关学校不得借故拒收。
(四)市直小学应于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录入,不得招收寄读生,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向学生违规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