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
闽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
因为一则招生通告,
成为舆论的焦点。
幼儿园发布招生通告
仅招干部三代以内直系子女
近日,闽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发布招生通告:将面向漳州芗城区招收100名小班适龄儿童,报名截至10月28日。
媒体报道说,这次招生是闽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统一由芗城区直机关党工委向各单位、相关部门发出招生通告。
图片来源: 闽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招生对象要求
户籍在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东铺头、巷口、西桥、新桥、南坑、通北)辖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在幼儿报名条件上,通告说,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金峰管委会在编在岗的干部其三代以内直系子女:参加当年公办园摇号落选后由家长向单位提出申请,提供经单位、编办审核盖章后的在编在岗证明、个人工资审批表、身份证、户籍材料(适龄儿童需与父母(父母一方)、祖父母(祖父母一方)、外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同册)。
通告引起热议
招生通告中的“干部子女”的招生对象,引起一片哗然,被认为严重有悖教育公平——不管是公立还是私立幼儿园,都该遵循公平原则。教育问题上,向来有“有教无类”之说。只招在编干部子女,至少是福利上“有类”。
官方回应
面对汹汹舆情,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24日在官网发布情况说明称,幼儿园重建后学位增加,拟招收包括“在编在岗干部子女”等6类对象,对于此次招生引发的关注,决定不将干部子女列入招生对象。
官网截图
情况说明介绍,闽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始建于1995年,为大学部门园。因芝山大桥建设需要在原址拆迁重建,鉴于重建后规模扩大,学位有所增加,闽南师范大学决定与芗城区金峰经济开发区共建,拟将剩余学位用于招收芗城区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台商子女、在编在岗干部子女六类对象。
情况说明指出,对于此次招生引发的关注,芗城区人民政府认真听取媒体和网民的意见,决定不将干部子女列入上述招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