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积分入学积分怎么算怎么加分
(一)在莞服务年限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的时间
1.工作累计1-2年的,每满1年1分;
2.工作累计3-5年的,每满1年2分;
3.工作累计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3分。
" ( )1.以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积分
( )2.以劳动合同积分
( )3.以东莞市经营商业年限积分
(二)在莞居住年限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时间:
1.居住累计1-2年的,每满1年1分;
2.居住累计3-5年的,每满1年2分;
3.居住累计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3分。
" ( )1.以居(暂)住证积分
( )2.以在莞服务年限积分
( )3.以产权清晰的自由居住的拥有时间积分
(三)在莞参保年限 在东莞市逐月缴纳的累计社会保险费年限(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包括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 每缴纳1个险种每满1年1.5分,总分不超过100分。
(四)在莞纳税情况 在东莞市内累计纳税情况(该项可合计国税、地税税款的分值,税额以税款入库期计算,此项最高不超过100分) "( )1.个人所得税
(本项可合计,总分最高不超过30分)" " (1)近3个纳税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3000元的,10分;满4000元的20分;满5000元的30分。
(2)近3个纳税年度除工资薪金外的其他个人所得税:每满1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 )2.个体工商户纳税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近3个纳税年度缴纳的税额,每满1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 )3.企业和其他
单位纳税"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在其他部门登记注册的单位出资(合伙人)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认缴资本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的,近3个纳税年度缴纳的税额每满3万元积10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