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办法
2021 年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初一年级招生对象为:(1)小
学二部(原岚湖小学)毕业班学生;(2)参照小升初回原籍(回 新区校)升学办法,自 2021 年起,符合清华附中福州学校本部 小学及二部小学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班学生可 申请回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初中一年级就读。同时,允许户籍在 仓山区林浦四村(濂江村、狮山村、福濂村、绍岐村)的村民 子女(不含 2021 年起放开落户政策实施后新落户的外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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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回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初中一年级就读,但 2027 年 6 月起 小升初招生,在林浦小学实际就读且户籍在仓山区林浦四村 (濂江村、狮山村、福濂村、绍岐村)的村民子女(不含 2021 年起放开落户政策实施后新落户的外来人员)方可升入清华附 中福州学校初中一年级。
初中二年级暂不接收转学生,初中三年级暂不开班。 2.招生程序
6 月 15 日-18 日,符合回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升学的毕业生
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复印件到清华附中福州学校认定后,持相关材料到毕业小学所 在区教育局审批。小学二部(原岚湖小学)的毕业生直接在就 读小学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