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类别。按照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类别报考。
2.报考志愿。可报考本科专业志愿和专科专业志愿。
3.职业技能测试。考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由高职院校联合具体实施。
4.录取
(1)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依据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高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
(2)对于应届毕业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当届中等职业学校相关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对于往届毕业班学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须在报名年份6月参加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合格性、等级性考试,其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3)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300分,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25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