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类别。考生报考不分类别。
2.报考志愿。考生只可填报专科专业志愿。
3.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素养,测试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
4.录取
(1)高职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班学生,依据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按照高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对于应届毕业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参加普通高中相关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非补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对于往届毕业班学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使用其在录取年份1月参加我省普通高中相关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3)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各占150分(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卷面分值100分的1:1.5比例转换后再四舍五入取整),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每门各占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