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区房户“两一致”幼儿,通过“i厦门”报名平台录取到普惠性民办小区配套园(一级园)或非普惠性一级以上幼儿园的,按我市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政策,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的保教费补助;财政补助一学期按4.5个月计算。
2.在本区普惠性幼儿园就读且符合分级补助条件的幼儿,按我市普惠性幼儿园分级补助标准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