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为助力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促进跨岛发展与岛内外一体化、有效降低企业物流和群众交通成本、方便市民出行,经研究决定,
我市自2019年5月1日零时起
停止收取
厦门市“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
来看厦门市人民政府今天发布的通告↓↓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 停止收取厦门市“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的通告 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5月1日零时起,停止收取厦门市“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止收取厦门市“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的范围是指厦门大桥、海沧大桥、集美大桥、杏林大桥和翔安隧道。 二、已提前缴交2019年及之后年度“四桥一隧”车辆通行年费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于2019年5月1日起办理退费,退还剩余月份“四桥一隧”车辆通行年费。 三、2019年1-4月及之前年度所欠“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缴清。 特此通告。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