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子和入学的学校不在同一区
不加分
例如:房子买在湖里,要在思明读书房产是不加分的
2
房子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不加分,即使小孩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同一个户口本也不行!
这个房子必须是爸爸/妈妈/爸爸+妈妈的,且必须大于50%
3
购置的商品住房必须符合成套居住条件,必须是“住宅”
其他如商铺什么的都是不加分的!
4
购房时间
想海沧区规定“尚未交房但取得国土房产局备案的可以得24分;房产备案的时间截止至4月13日前”
也就是说,房产证没拿到没关系,有在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有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但过时间了就不行,不加分!
5
买了很多套房子不累计加分!
也就是说不管买几套房子,只算唯一居住的一套!
1
在湖里区居住但在其他区务工和缴交社保,不可以得分!
其他区也是一样。
2
在湖里区居住,也在湖里区务工,但公司的社保缴交地在其他区,不可以加分!
社保加分
3
原来在外地缴交的社保,现从外地转入厦门,在外地的能算吗?
不算!只算在厦门交的(包含厦门市户籍人员个人逐月缴交的社保,不含农保)
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即使社区备案了,交过罚款,处理过了
依然不加分
1
大人户口不在厦门,但小孩户口在。由教育局统一调配,不需要节分入学
2
港澳、侨、台、外籍学生不属于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对象。
3
已经取得全国小学学籍的学生,在其他地方上过小学一年级的
4
超龄、未达年龄的
小孩应年满六周岁,即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未及龄和超龄均不符合条件,19年入学应该是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
(所以提醒各位家长,不要随意决定让小孩晚一年上学,本市户口的也一样!)
13
上学区和家长居住证不一致,居住证一致但未满6个月的(18年截止时间规定: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从19年开始严格执行没有过渡了),不满足积极分入学基本条件,不参与积分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