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区招生对象落户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8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统筹安排学校不一定是户籍所属片区学校。 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该生填报镇街顺序及学校空学位进行信息化统筹。 集美小学、集美第二小学、曾营小学、厦门实验小学集美分校、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杏东小学、康城小学不安排集体户学生。 “寄户”、“挂户”等适龄儿童,应将户口迁回原实际居住地入学,若户籍确实无法迁回的,则由区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
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其安置房所属片区学校就读。此类对象应于2019年6月3日前向户口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附相关拆迁证明及实际入住证明材料)。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安排专人审核、汇总并提出意见,于2019年6月10日前送区教育局。各相关学校于2019年6月20日前组织入户调查,上报核查情况,情况属实的,在保证申请就读学校接收本片区内户籍学生入学的前提下,经区教育局批准后给予录取。 温馨提醒:符合条件的拆迁对象仍须按照户籍所在地所属片区学校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待审核通过后,由接收学校进行网上调档,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