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实验小学2020年秋一年级招生预警公告
2020年起,招生对象除符合《厦门市湖里实验小学2019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中提到的条件和要求外,至少还应满足以下条件: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房产地址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以此预警发出的时间2019年9月12日前最近一次落户时间来认定)。
特别提醒:
1.如届时虽满足以上条件,但湖里实验小学学位仍旧无法全部接收,根据同等条件招生对象,将按照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在现户籍地址的落户时间,房产登记时间依次排序顺位录取。
2.学校会对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实际居住一年情况进行多次入户核实,如发现未在户口所在房屋实际居住满一年将认定为不符合“两一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