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春季厦门五缘实验学校园博分校学籍异动工作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实施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闽教基[2018]64号)及集美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春季中小学接收插班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我校各班生规模已突破标准班生模规定(小学45人/班),已呈现大班额趋势。为进一步落实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2020年春季,原则上我校已无学位接收插班生。
个别户籍迁入我校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若因实际困难无法在原学籍校就读的,可向我校书面提交转学申请(仅为开放窗口预登记)。我校插班生只预登记户籍在我校招生划片区内(见附件二)的适龄儿童,且符合“两一致”条件:即学生与父或母一方在同一户口本,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且父或母拥有该户口所在地址的房产产权达50%以上并要求学生家庭实际在户籍地址居住生活达一年以上(出具居委会打印盖章的入住网格化登记证明,学校组织入户调查情况属实的)。我校根据“两一致”及同一区域内的学校之间一般不允许转学的原则,于2020年1月16日仅一天受理插班生登记,逾期不予登记。若申请插班的本片区户籍生人数超过学校空学位数,送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审核并汇总插班生花名册于2020年2月3日—4日上交到区教育局教育科,统一上会研究,录取与否学校将于2020年2月15日前电话通知。
下学期拟将学籍转出的学生家长于2020年1月16日前上班期间到教务处填写《转学申请表》到转入校,确定转出后,于下学期开学初到学校领取学籍档案。
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特此通告。
厦门五缘实验学校园博分校
2020年1月3日
附一
养正楼六楼教务处(联系电话6276007),插班预约登记材料:
1.学生所在的户口本原件。
2.户口本首页地址中的父(母)产权证原件(产权比例50%以上,需入住一年以上,居委会网格化登记证明)。
3.初审通过在系统登记《插班生预登记表》。
备注:上交以上原件复印一式一份,其中户口首页和学生本页复印在一张A4纸正面,反面复印同一本户口本的父或者母页。
附二
园博学校招生范围:在中航城A区、园博1号、园博湾IOI购房并户口落户的对象。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请提供材料(原件核查后退还,交A4复印件1张)
户籍证明(户口本复印要求:A4纸正面——首页+学生页;背面——父页+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