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第二实验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心理健康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心理健康教师:承担小学心理健康等教育教学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非在编教师岗):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品行端正,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中级职称教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发布在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http://www.xmsmedu.cn)
2.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预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报名教师请将如下材料发送至高老师邮箱(466081909@qq.com)
⑴填写完整的《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
⑵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拍照发送。
3.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0月26日
4.咨询电话:高老师17338780815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第二实验小学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本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中按至少1:3的比例择优筛选,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学历证书、相应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校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体检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区教育网对拟聘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签订劳动合同。
专业技术岗位,由厦门第二实验小学签署的厦门高新人才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2.工作地址:厦门第二实验小学莲花校区(莲花南路盈翠里9号)或厦门第二实验小学展城校区(会展北里45号)
3.本招聘启事由厦门第二实验小学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docx
厦门第二实验小学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