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小学生要升级留级跳级怎么操作
升级、留级、跳级
第二十条 中小学每一学段内升级采取直升式,簿实行留级制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学年末考试如有不及格科目,经补考仍不及格者,可采取留科不留级的办法。
第二十二条 学生成绩优秀、智力超常,经考核实际水平达到高一年级程度者,如本人自愿,家长同意,经学校批准,准予跳级学习,报上级学籍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