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三)专业对口,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
(四)教师岗位需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临聘、顶岗教师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书;
(五)拥有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经验和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地市级及以上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优先考虑。
岗位需求
(一)非在编教师
小学: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1名,科学1名
(二)顶岗教师
初中:
语文1名(顶岗时间:2023年9月1日-2023年10月19日)
历史1名(顶岗时间:2023年9月1日-2023年10月30日)
物理1名(顶岗时间:2023年9月1日-2024年1月26日)
小学:
(低段)数学2名(顶岗时间:2023年9月1日-2024年1月26日)
(三)其他非编岗位
校医1名,宿管老师1名,专职行政干事1名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简历发送至bfxw01@126.com,邮件主题和简历文件命名:学科或岗位名称+姓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12:00前。
(二)初审
学校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者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将通知参加面试(初审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京口校区,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片段教学、现场答辩、专业技能展示。
3.面试要求:请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其他专业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另请提交个人简历2份。本次招聘面试合格直接签订合同。
(四)体检与聘用
根据面试和面谈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学校将组织该部分人员按时到指定医院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将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本次录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享受福利待遇
(一)非在编教师岗位要求与待遇
1.符合我校非在编教师聘用条件的应聘者,根据具体条件和面试情况,聘用为校编、校聘或临聘教师。校编教师享受与本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包括工资福利、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干部选拔、培训交流等。校聘教师基础工资为在编教师80%,绩效工资和奖金与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并可参与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干部选拔、培训交流等。校聘教师工作突出的,可按学校规定转为校编教师。临聘教师待遇参照海沧区非在编专任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方案。
2.符合《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条件的享受相关人才引进生活补贴;符合厦门市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人员可以享受五折租房补贴。
(二)顶岗教师聘期与待遇
1.我校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顶岗教师工作期限为顶岗时间。
2.待遇根据教师职称、课时量以及担任班主任情况具体确定,一般在6000元(含个人承担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左右。
3.合同期满,学校有岗位需求,顶岗期间考核优秀者可继续留用。
(三)校医岗位要求与待遇
1.具有医学相关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持有医师资格证。
2.有临床经验或者校医经验者优先。
3.合同期限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二个月,合同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可续签。
4.具体待遇面谈。
(四)宿管老师岗位要求与待遇
1.男女不限,高中以上学历,55周岁以下,能适应晚班工作。
2.为人稳重,有责任感和团队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能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各种突发、偶发事件,有宿舍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3.具体待遇面谈。
(五)专职行政干事岗位要求与待遇
1.文秘、行政管理、中文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编辑与公文写作能力,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工作细致耐心,有责任感和团队精神,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3.具体待遇面谈。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本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592-3532969,咨询或简历投递邮箱:bfxw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