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义务教育阶段,文化学习与音乐专业学习并重,培养具有音乐艺术专长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
二、招生名额
一年级新生:共招收 180 名。鼓浪屿校区、五通校区办班。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就读校区。其中鼓浪屿校区只招收钢琴、弦乐专业。拟录取考生中,非本市户籍名额不超过录取总数的 30%。
三、招生对象
面向厦门市、港澳台及其他地区适龄学生招生。
四、招生专业
注:专业考试内容与要求见附录,是否需复试视报名情况而定。
五、报考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音乐素质,包括对节奏、音高的辨别和模仿能力以及音乐的记忆力、表现力。还应具备相应专业所特需的良好生理条件,如手型等条件。
(二)器乐演奏专业考生须有一定的基础,演奏方法基本正确。
六、报名要求
采用网上报名。
(一)报名网址:
http://www.xmyyxx.com
(二)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5月8日
七、考试地点
厦门市音乐学校五通校区
八、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
1.专业素质测试
考试需脱谱演奏。
2.综合素质测试
小学一年级新生在专业素质测试同时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1.音乐素质和演奏、演唱水平测试
见附录《小学学段音乐素质和专业考试内容》
2.综合素质测试
学生相应学段的基本素质测试
九、录取规则
按音乐专业测试 70%+综合素质测试 30%计算考生得分,择优录取。如考生达不到测试要求,我校不招满上报招生名额。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报市教育局审批,学校公示无异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说明
(一)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照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中国乐器、音乐素养专业教学采用小班授课,其他专业教学视专业情况采用一对一 、一对多等授课方式。
(三)根据厦教服〔2004〕185 号文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专业学习费每生每学期 800 元,专业提高班每生每学期1200 元,其他执行普通义务教育收费标准。
(四)录取到我校小学部专业班的学生,小学毕业时,若未能被我校初一专业班录取,需要回原户籍所在地参加小升初派位。
义务教育普通班的招生,按厦门市教育局相关划片文件精神执行。
(六)考生报名后请关注学校网页 http://www.xmyyxx.com及厦门市音乐学校公众号,及时接收考试通知信息。
(七)本简章由厦门市音乐学校负责解释。
电话咨询:
0592-5572793(考务和政策方面咨询)
0592-5572790 (音乐专业方面咨询)
(周一 至周五,上午8:10-12:00,下午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