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目标
义务教育阶段,文化学习与音乐专业学习并重,培养具有音乐专长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
二、招生名额
专业班:210名(含本校直升)。鼓浪屿校区、五通校区办班。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就读校区。
三、招生对象
面向厦门市、港澳台及其他地区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
四、招生专业
注:考试内容与要求见附录。
五、报考条件
具有较好的音乐素质,包括听音、节奏感、乐感、音乐记忆力、音乐表现能力,及学习相应专业的良好生理条件。(报考管乐专业者,手、牙、唇必须适合专业训练要求)。
六、报名要求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一)报名网址:
http://www.xmyyxx.com
(二)报名时间:2023 年3月16日— 4月25日
七、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 (4月29-30日)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1.专业素质测试
音乐素质和演奏、演唱水平测试。参见附录。
考试现场提供钢琴、扬琴、古筝、马林巴、小军鼓、竖琴,其它乐器需自备。
考试需脱谱演奏或演唱。
2.综合素质测试
考察学生本学段音乐文化素养。
(三)考试地点:厦门市音乐学校五通校区
八、录取办法
按音乐专业测试60%+综合素质测试40%计算考生得分,择优录取。如考生达不到测试要求,我校不招满上报招生名额。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报市教育局审批,学校公示无异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九、说明
(一)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照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专业教学采用一对一、一对多等授课方式,加大艺术素养培养力度。
(三)根据厦教服〔2004〕185 号文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专业学习费每生每学期800元,专业提高班每生每学期1200元,其他执行普通义务教育收费标准。
(四)被我校录取的外地户籍学生,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都应满六年方可报考厦门市普高。考生录取我校后,升学资格均以毕业当年升学文件要求为准。
(五)考生报名后请关注学校网页
http://www.xmyyxx.com及厦门市音乐学校公众号,及时接收考试信息。
(六)本简章由厦门市音乐学校负责解释。
电话咨询:
0592-5572793(考务和政策方面咨询)
0592-5572790 (音乐专业方面咨询)
(周一 至周五,上午8:10-12:00,下午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