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厦教发【2023】21号),以及《思明区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厦思教【2023】6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报名指南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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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须知
一、招生范围
1.莲花北社区; 2.香秀里1-79号。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凡属本招生地段范围的适龄儿童。
①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地址与实际住所一致)。
②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超过截止日期落户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6月14日至6月24日
现场报名:7月9日、7月10日两天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四、报名地点
厦门市莲花小学(思明区流芳里66号)
五、报名办法
(一)网上信息登记时间及方式
6月14日至6月24日,本区户籍以及符合政策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外籍适龄儿童通过“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或微信公众号“厦门i教育”进行小学入学网上信息登记。
无上网条件、6月25日至7月10日期间落户我区、因故错过等原因未进行登记的,可于7月9日、7月10日进行网上信息补登记,也可携带相关就学材料至片区学校现场登记。届时,学校将组织线下咨询。
(二)初审结果查询/统筹志愿填报时间
7月9日至7月10日。家长登录系统,查看网上信息登记的初审结果(网上信息登记成功且初审通过者无需到片区学校现场报名)。
(三)统筹结果查询时间
7月19日。有填报统筹志愿的家庭户适龄儿童和
集体户适龄儿童家长登录系统,查看统筹调拨结果。
(四)录取结果发布时间
8月1日。家长登录系统,查看录取学校。
(五)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
3.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
4.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5.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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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说明
1.因故不能如期报名者,监护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接到报名通知书后3天内向我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和批准,逾期报名者,监护人应书面向学校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予补报。若学校学额已满,则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未经批准不来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不来报名者,由区教育局报区政府相关部门依《义务教育法》处理。
2.适龄儿童因病需要免学或缓学的,监护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接到报名通知书后一周内,由父母或监护人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及时办理相应的免、缓学手续。
3.若因片内生源爆满,在增加班额的前提下,若仍无法满足片内所有生源的入学,根据区教育局意见,非“两一致”的适龄儿童,接受现场报名,上报区教育局统筹。
4.根据文件政策,多孩家庭如已有孩子在我校就读的,可申请二孩(或三孩)继续在我校就读。
5.请关注厦门市莲花小学公众号,后续事宜会通过公众号通知。关注方式一:微信搜索“福建省厦门市莲花小学”。关注方式二:扫描下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