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教育局也公布了下学年户籍人口插班转学办法。
要点是:
原则上只招收海沧区户籍的学生(不含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学生),优先接收“两一致”的片区招生对象。
“两一致”的片区招生对象插班生录取办法:当“两一致”的片区招生对象预约登记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时,采取“原就读校在非厦门市——原就读校在厦门市非海沧区——原就读校在海沧区”的顺序,按剩余学位情况依次安排入学。当同类对象的报名数超出学校剩余学位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入申请片区年限排序录取,落户年限相同的,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间排序录取。当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时,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入学。家长须携带家庭户口本和产权证明至户籍所在片区小学登记。
海沧区集体户插班生录取办法:根据片区内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若片区学位不足,按插班生落户年限排序结合志愿填报的方法统筹安排,录取办法参照本文中“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录取办法”。
家长在规定时间,携带家庭户口本至相关学校登记(登记地点参照本文“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中的“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现场补报名地点)。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户籍学生不得申请插班转学。
插班生预约登记时间为 7 月 4 日和 8 月 15 日,逾期未登记视为自动放弃。
还有这些说明
“热点学校” (即海沧延奎实验小学、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海沧区天心岛小学;2021 年起,增加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海沧区第二实验小学)一年级入学及二至六年级转学须严格遵守“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属同一父母且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的条件,若房产发生交易(含转让、赠与等),只有前业主(房东)在读子女户籍迁出且学籍也迁出该房产所在片区学校,房产的受让方子女入学或转学,才视为符合该条件。
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若因新建学校片区划分而出现原有片区变化的,根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安排入学,新校和原学校(或原旧址学校)的学生不得互转。
咨询电话如下:
文件原文、携带资料和表格都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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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