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1年度“四上”企业初中招生照顾录取申请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接区教育局通知,2021年度初中招生照顾录取已开始办理,我局承办审核“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子女照顾招生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在我区登记注册、国地税缴交我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批发法人企业、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法人企业、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法人企业,含火炬在同安区的企业)”境外(港澳台或国外)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境内非本区户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二、招生政策
参照《关于我区“四上”企业非本区户籍高管子女照顾就学转学审批规范性意见(同经信〔2018〕41号)》(附件1)。
三、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1、同安区2021年初中招生照顾录取(派位)申请表(附件2)
2、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监护人职务任命书(任期满一年,企业注册未满一年的,监护人任期可酌情放宽;须加盖公司公章及公司法人签字)或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需政府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提供原件、复印件)
5、监护人薪资证明材料(2021年6月前企业《员工工资明细表》,有监护人的当页,加盖企业公章)
6、监护人《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及《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2020年度或2021年度上半年记录)
7、企业承诺书(附件3,须加盖公司公章及公司法人签字)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招生照顾录取申请需由企业收集符合条件的高管、高级技术人员材料统一提交申报,不接受高管、高级技术人员个人申报,同一家企业一年只接受申报一次。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申请资料、高管人员身份等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该企业五年内全部人员申请资格,当事人不得再次申请,且其失信行为将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厦门网站进行公示。
2、请符合条件规定者将以上审核材料准备齐全后提交至同安区工信局综合科(银湖里71号301室,联系电话:7311019),2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具《照顾招生审核情况表》,受理截止时间6月4日。
附件:
1、《关于我区“四上”企业非本区户籍高管子女照顾就学转学审批规范性意见》
2、同安区2021年初中招生照顾录取(派位)申请表
3、企业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