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单位版,加盖公章);
②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如有)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如有)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有)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有)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
③由申请单位制定的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加盖公章)。
申请流程
申请审核程序
①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按本方案要求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将上述申请材料提交至安居集团下属子公司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房租赁”),并将《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单位版)》电子档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xfzl_gzfyy@xmanju.com)。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于当日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具体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19年第八批申请须知》
②审核申请材料
厦房租赁收件后,根据本方案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结果将在安居集团官网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申请单位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厦房租赁提交书面复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