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取消
1、2016年1月1日起,厦门取消购房落户政策。
2、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3、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落户;
4、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
5、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落户。
二、四限制
1、夫妻投靠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岛内5年,岛外3年)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岛内5年,岛外3年)
3、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增加年龄、住房、计生审核、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岛内5年,岛外3年)
4、岛外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年龄、住房、计生审核、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1、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制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利于增强农民工的归属感。
积分落户制度已经在北京、天津、广东等诸多省市实行。落户者的分值计算分别包括其文化程度、技术能力、职业工种、服务年限、纳税额度等诸多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