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记者从重庆市教委获悉,重庆市教委、重庆市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重庆市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下列简称《规划》),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减轻中小学生沉重的学业负担根据规划,中小学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严禁擅自调整教育部和我市制定的课程计划,严禁从事道德、艺术、体育、科学等职业国家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和特殊教育课程
同时,严格控制作业量的中小学生家长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喜欢这份工作在作业方面,严格控制作业量的中小学生家长并不知道自己应该喜欢这份工作他们严格控制作业量,放弃机械作业、重复作业和惩罚性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安排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作业总量控制在每天60分钟之内,初中作业总量控制在每天90分钟之内高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严格执行“一分一辅”的规定,禁止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未审查和申请的学习应用。
小学生每天写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根据方案,中小学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执行严禁擅自调整教育部和我市制定的课程计划严禁占用国家规定的道德、艺术、体育、科学、综合实践活动和特殊教育等课程
作业方面,要严格控制作业量,摒弃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安排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作业总量控制在每天60分钟之内,初中作业总量控制在每天90分钟之内高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严格执行“一分一辅”的规定,禁止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未审查和申请的学习应用。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教室
同时,严格控制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08:30,中学不早于08:00,下午不早于14:00(偏远山区学校可酌情调整)日间学生不必参加早晚自习严禁利用夜校统一教学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8小时
义务教育阶段,严禁以任何名义开设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等招收环节,严格规定考试次数,小学只能组织期末考试(考试),初中只能组织期中考试期末考试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招生和就地招生的原则,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变相举办与招生有关的考试和考试,不得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和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考试证书作为招生的条件和依据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班级安排,禁止以任何名义设立快班、慢班、重点班、尖班和实验班
在课后服务方面,学校要因地制宜、因材施教,采取多种适当措施,切实开展课后服务要坚决防止课余服务向集体授课、补课转变是否参加课外服务,应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强迫学生参与收费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大纲教学”,举办与入学有关的考试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必须经批准,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依法登记注册不得聘用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从事学术知识培训和中小学在职教师聘用外籍人员担任培训教师,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中小学不得举办或者参加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培训内容不得超过国家相应课程标准,培训进度不得超过当地中小学同期进度,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迟于20:30,不留作业,学后儿童不进行“小学”教学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举办或者参加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以及与入学、考试有关的科目的竞赛、等级考试等变相的竞赛活动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任何方式干预中小学招生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不得作出与招生、考试有关的保证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有关考试机构或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加培训以及从中小学获得宣传或招生
改革考核制度,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考试成绩和学生排名《规划》还要求深化教育评估制度改革各区县要坚持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评价中小学质量的重点,不向学校下达招生指标,不以招生率为主要标准评价学校和校长的工作成果
坚持执行不让教师承担升学任务、不让教师根据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进行考核的规定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