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创客
(一)项目介绍
根据大赛主题,从衣食住行玩领域,充分创想,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和手工制作设计一个产品。
(二)组别设置
小学A组(4年级及以下)、小学B组(5-6年级)、中学组三个组别,每队人数不超过2人和1名指导老师。
(三)项目安排
设初赛、决赛两部分。决赛统一现场创作,在初赛作品上增加现场命题内容。
初赛:市属学校和未举办区选拔赛的学校负责本校的报名与初赛作品汇总工作,组织本校所有符合要求的初赛作品统一网上提交。
需要提交详细方案设计一份,以及3分钟的演示视频。方案中要列出作品的尺寸,作品中应用到的物联网相关技术,作品所使用的开发平台、工具、所用材料列表;作品需要具有显示模块和4个IO口以备决赛现场命题使用,显示模块能够显示中文、英文、不少于8*8的点阵图形。
决赛:决赛时选手们需携带初赛作品,在决赛现场重新完成初赛作品的代码编写及调试还原初赛作品功能,并完成现场发布的命题任务,实现初赛作品以及决赛现场命题任务的功能切换。初中组、高中组现场命题将增加应用python进行物联网数据分析,python第三方安装库包括(Numpy、Pandas、Matplotlib)
作品应具有获取信息的能力、传送信息的能力、处理信息的能力、展示信息的能力。获取信息的能力主要是信息的感知、识别,信息的感知是指对事物属性状态及其变化方式的知觉和敏感,信息的识别指能把所感受到的事物状态用一定方式表示出来;传送信息的能力主要是信息发送、传输、接收等环节,最后把获取的事物状态信息及其变化的方式从时间(或空间)上的一点传送到另一点的任务;处理信息的能力指信息的加工过程,利用已有的信息或感知的信息产生新的信息;展示信息的能力指能够让大家通过浏览器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访问到所展示的信息。
作品推荐使用国产芯片作为物联网设备的主控芯片,以及使用国产的软件编程平台。
竞赛作品应由学生独立完成,在竞赛中如发现有教师参与、他人代做、抄袭与被抄袭、队与队之间交流、不按规定提交作品等现象,将取消获奖资格,并通报批评。
(四)评审标准
1. 初赛评分标准:总分100分,主题及创新度25分,物联网技术应用35分,作品提交完整度30分,团队合作情况10分。(点击图片放大)
2.决赛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初赛作品还原展示30分,命题完成情况35分,作品运行情况 15分,国产平台5分,团队答辩及展示 20分。(点击图片放大)